《楚流慧联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楚流慧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楚流慧联”)运营者安徽楚流慧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为保障您的权益,在使用平台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前,请您先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及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阅读、并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平台达成一致,成为本平台的“用户”,本协议对您及本平台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本协议援引的其他协议、平台已经发布或后续不时发布、更新的平台规则。前述平台规则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用户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并以提前公示、推送通知等方式通知到您。如若您已选择记住密码,我们将清除掉您的登录状态,使得您可以查看并同意最新版本的协议。您可以随时在本平台查阅修改后的最新版本协议。如您不同意修改内容,您有权于修改生效之日前联系平台反馈意见至楚流慧联邮箱,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平台将酌情调整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您应当于变更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楚流慧联平台的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本协议更新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楚流慧联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1、楚流慧联的性质:
楚流慧联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楚流慧联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2、楚流慧联平台:
楚流慧联服务平台,是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无船承运业务备案》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互网络生态,为具有实际货运需求的用户提供资质审核、信息发布、货源匹配、订单查询、投诉反馈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各类信息服务供实际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开展普通货运运输行为的信息服务平台。楚流慧联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承担运输服务质量责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实际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楚流慧联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船只和船东,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且通过楚流慧联平台与实际托运人达成协议,需实际承运人上传收发货回单,实际托运人审核无误后,向平台发起支付运费申请。
4、实际托运人:
在楚流慧联平台发布空车需求信息或选择适合自己的货源订单信息,且通过楚流慧联平台与货车船东达成承运人协议,承运船东驾驶的船舶到实际托运人订单指定地点装货,完成运输行为,将货物平稳安全送达指定的港口。
5、用户:
实际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统称。
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楚流慧联平台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账号使用 2.1使用平台服务前,您需要在平台进行注册,如注册成功,您将获得平台账号,并可自行设置或修改密码。平台通过用户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来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使用用户账号及密码/手机验证码登陆后在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用户账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由于用户账号关联用户身份信息、信用信息等,为更好维护平台秩序,用户账号仅供初始注册人使用,任何用户不得将账号及密码转让、售卖、赠与、借用、租用、泄露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用户因违反本条约定或账号遭受攻击、诈骗等而遭受损失,用户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平台不承担责任。如用户因违反本条约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用户应就全部损失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平台有权追究用户违约责任,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2.3用户如发现账号存在安全漏洞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平台,要求平台暂停相关服务,并根据平台的要求,协助平台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措施。用户向平台发出的通知至少应当包括情况描述、相关的初步证据、要求平台采取的处理措施、通知人联系方式等,缺乏前述信息的通知视为无效通知。用户理解平台对用户的通知请求识别、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平台对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损失)及非因平台过错产生的后果不承担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2.4用户注册账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账号,平台有权收回、注销该账号或设定账号功能限制,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3、注册信息管理
您应按照平台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注册资料,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您的注册资料有所变动,您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您的注册资料中不应包含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内容,一旦发现用户资料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进行删除。
1、《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
2、 楚流慧联经营者委托运输不得超越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范围。包括(1)、不得虚构运输交易相互委托运输服务。(2)、实际承运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经营行为应符合合同约定条款及国家相关运营服务规范。(3)、实际承运人不得超载、超限运输。
1、实际承运人(船主)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楚流慧联平台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验证船东所提供的信息。由于船东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所导致的责任或损失,应由船东独立承担。船主和船东的船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的要求,否则平台有权不予准入;已经准入的,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有权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承运信息服务;给其他用户或者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船东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年龄为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 (一)经主管机关认可的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其中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被指定为负有安全操作和旅客安全职责的普通船员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职务适任证书。 (三)取得高速客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者,在正式任职前见习航行时间不少于10小时和20个单航次。 (四)男性船长、驾驶员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船长、驾驶员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在非高速客船上任职的船员申请高速客船船长、大副、轮机长职务适任证书时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船长、驾驶员的健康状况,尤其是视力、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第十二条 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客船船员的培训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有关培训、考试、发证的规定由主管机关颁布实施。
3、船东应合法拥有船舶的使用权,负责监督对船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证船舶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船舶行驶手续、行驶安全的合法性、有效性。
4、船东应提前了解平台货源信息,并按照标明发货时间、发货地目的地、特殊需求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完整。
5、船东一旦确认接受货源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订单,即应当按照订单显示的时间,到达订单指定的装货地点。如因船东原因无法进行装货的,船东应通知平台或托运人,取消订单。
6、船东按照约定实际装货后,不得提出或参与托运人与其通过取消订单的方式实现私下交易,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私下交易将导致船东和托运人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私下交易后产生的争议,平台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7、船东运送违禁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如船东发现托运人委托运送的物品可能是毒品等法律禁止运输或持有的违禁物品,应当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检查,报案后并通知平台协同处理。
8、船东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或进行非法运营。
1、托运人或托运人代理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并保证其向楚流慧联平台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楚流慧联平台在任何时候都有权验证托运人所提供的信息。由于托运人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变更信息未及时修改相关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应由托运人独立承担。
2、为防止船东私自更换船舶、出借账号等行为的发生,托运人在货物装船舶前,应仔细核对船舶及船东是否与平台信息所显示的船舶、船东信息一致。如发现船舶及船东与平台显示的信息不一致,托运人应拒绝装货,并可向平台投诉,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用户规则对船东用户予以处理。
3、乘客按照约定实际搭乘船东船舶开始合乘后,不得提出或参与船东与其通过取消订单的方式实现私下交易,任何虚假取消订单的私下交易将导致乘客和船东无法享受平台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保障,且私下交易后产生的争议,平台将无权且无职责介入协调处理。
4、乘客应文明乘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合乘过程中进行不文明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喝酒、吐痰等),不得携带危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乘坐等,因乘客原因致使人员受伤、发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船舶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乘客应向受损方进行赔偿,同时船东有权拒绝乘车。
5、乘客应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平台推荐的且经双方达成合意的金额及操作步骤向船东支付出行分摊费用,船东要求线下支付或支付额外费用的,乘客有权拒绝,并可向平台投诉,平台按照平台规则对船东予以处理。
6、平台禁止托运人发布违规货源信息,对于违禁品、危险品运单船东应当拒绝运送并通知平台取消行程。如托运人违反禁止性的平台规则私自委托船东运输违禁品,属于双方私下达成的合意,与平台无关,平台核实后可以按照平台规则予以处理,平台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进行担保和责任承担,船东运送危险品或违禁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可能由此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7、托运人理解并接受,在承运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双方应向平台进行反馈,平台将进行协商处理。
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您向平台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2、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侵犯或试图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您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以及平台规则的约定。
4、您在平台上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不包含以下信息: 4.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4.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4.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4.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平台上发布的。
如您违反本条约定,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您使用本平台服务,并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
5、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平台的正常运作或任何形式侵害平台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装置、病毒、木马等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等。在使用平台服务时,您的手机不得开启root权限。
6、不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不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不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不企图干涉、破坏系统等的正常运行。
7、尊重平台合法权利,不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平台名誉权或其他侵犯平台合法权利的行为。
1、平台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平台不保证所有的版本与相关设备的适配性和可用性,亦不保证所有的版本提供的服务的一致性。
2、为了完善平台服务内容,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应用程序的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应用程序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应用程序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应用程序可能无法使用,平台不保证旧版本应用程序可继续使用及相应服务,因此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序。
3、平台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您在平台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是,平台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平台不对您在平台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您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备份平台及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4、您账号被注销后,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号中的任何信息。
5、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技术风险等因素,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数据丢失等情形,平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责: 5.1因自然灾害、罢工、劳动争议、暴乱、骚乱、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5.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讯传达失败或延时、用于电子通讯的计算机程序对电子通讯的拦截或操纵)等公共服务因素或您自身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操作不当、通过非平台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或第三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用户的错误下单等错误操作)。 5.3在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缺陷、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技术风险等因素。 5.4其他平台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6、如果平台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平台还是有利于用户,平台都有权在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用户后纠正该错误、回转/回档相关交易或数据。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平台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用户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但因平台恶意而导致的处理错误除外。
7、平台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在平台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平台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平台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平台通知的为准。
8、平台仅对因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对任何间接损失、惩罚性赔偿承担责任。
平台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平台将按照您与平台签署的《楚流慧联平台隐私政策》的约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平台对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软件及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本平台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
2、未经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关联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软件软件、产品、服务、信息、文字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他产品捆绑使用、销售,或以超级链路连接或传送、存储于信息检索系统或者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使用,但对于非商业目的的,个人使用的下载或打印(未作修改、且须保留该内容中的版权说明或其他所有权的说明)除外。
3、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本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所有非个人信息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汇编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范围内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
1、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等约定,平台有权采取对在平台上发布的违法违约信息进行删除、屏蔽等措施,同时有权视您的行为严重程度采取警告、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终止服务、注销账号等措施。
2、如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平台因此遭受损失或代为偿还的,用户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平台所受损失及因此支付的合理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3、平台可将用户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1、您提供给平台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应保持有效和可联系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否则平台存储的您最后一次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视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您的平台账号如可正常接收平台推送信息、系统消息的也视为有效联系方式;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查看相关通知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2、平台将向您的上述有效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3、通知如果是通过专人递送、邮资预付挂号信或商业快递服务发出的,则应视为在快递、信件送至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于签收日或拒收之日有效送达。
4、通知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则应自电子邮件进入您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时间或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失效时平台授权电子邮箱收到传送失败的系统提示时即视为有效送达。
5、通知如果是以除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电子形式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告、公示,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的账号发送弹窗信息、系统消息等,在平台使用的发送设备上显示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您因使用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或限制的依据。
2、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